著作权
来源: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时间:2021-10-01 16:00:05
临摹他人的作品,属于侵犯别人著作权吗?
北京著作权律师解答:临摹作品是不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视情况而定。我国相关法律限定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临摹作品才享有著作权。临摹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但是对于放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的临摹受到法律的保护。
1、临摹画不管是对原画的精确复制还是对原画的有所改变(但两幅画在视觉感受上没有明显区别),如果未经原画作者授权,都可能构成侵权,出版机构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2、临摹他人作品不用于商业目的,只是自己学习欣赏的是不构成侵权的。
《著作权法》第22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临摹作品的作者超越了《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行使其著作权,此时对于其著作权财产性权利的行使以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为前提。否则,由于临摹作品性质的特殊性,势必会侵犯原作品作者对原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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